未签订合同搬家公司“搬”来烦恼

发布时间:2022-02-21 点击:491
近日,家住双桥区武阳小区的李女士喜迁新居,在搬家时却遭遇了麻烦事,原本已经与南京搬家公司商定好了价格,不曾想搬家公司的工人却中途加价。
李女士介绍,“事先已经告知搬家公司的工作人员搬家的距离、楼层、行李件数,谈好价格每车200元。但是当天家具都装上车后,工人突然说得多收100块钱,要不然就不给搬了。”李女士说,直到搬家时,搬家公司工人才告知拆床、搬大镜子这些都需要另外收费。
因双方只是电话口头约定,没签合同,投诉无门,这让李女士很无奈。
记者调查中发现,一部分搬家公司无经营资质,一块招牌、一张桌子、一部电话,再打印一些小广告到处张贴,随后就开始承接业务。不少搬家公司没有固定的车辆,拉到生意后再转给其它有车辆的搬家公司,从中获取中介费,或者租用别人的车辆。有的搬家公司没有固定的搬运工,有生意时,就到街上临时找几个工人,每天付几十元的工资,做一单生意就走人。当出现问题业主投诉时,搬家公司就把责任推脱在工人身上,拒绝赔偿。
另外,多数搬家公司在搬家前都不和业主签订合同。在出现物品损坏或丢失的情况下,业主大都是有理说不清,最后只能自认倒霉。
市消协提醒,在请搬家公司的时候要仔细鉴别,看他们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,还可以打探一下对方的实力和信誉度。最好签订注有搬家时间、地点、价格的简易搬家服务合同,当纠纷出现的时候才能有效维护自身利益。
文章来源:大燕网 记者 张兆烨